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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乡镇议事协调机构,需刹住“乱挂牌子”风气
多地大批议事协调机构正被撤销。据报道,近段时间,湖南耒阳、江苏昆山、四川邛崃、湖南安化等地对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予以撤销。有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由168个精减为37个,共减少131个,精简78%;有的撤销原设的乡镇议事协调机构115个。
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是本轮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各个层级都在行动。如之前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等区域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就已合并为“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来统管。
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总结机构改革进展时,也出现了“议事协调机构大幅压缩”的表述。这些,都向各级政府发出了积极信号。相对来说,基层议事协调机构条线多、数量多,清理规范的任务也更重。
之前有媒体报道,有的100多万人口的县级市,议事协调机构达到近200个,并向基层继续延伸;有的乡镇办公楼甚至出现了“百牌大战”——悬挂的各类牌子达上百个。
从此次地方改革的“成果”看,不少地方一口气裁撤的议事协调机构就超过100个,有的仅清理的乡镇各类牌子就多达惊人的数百块。这都足见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和牌子的臃肿之严重和改革之必要。
议事协调机构一般是为了应对某项重大工作而设,在特定背景下,的确有利于体现重视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但一旦泛滥,变成了“一事一机构,一事一牌子”,无疑就走向了反面。
其一方面,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如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往往就对应着一套单独的工作机制——从会议到报表台账,再到各类工作群,都直接加大了基层工作负担和行政成本。
另一方面,由于各议事协调机构的分工极为细化,也容易带来各部门、机构间推诿扯皮的现象。这不仅影响决策效率,还容易给民众制造新的“办事难”问题。
因此,结合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地方实际,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有很强的现实必要性,各地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同时,也要看到,从数量上为议事协调机构做减法,只是改革的手段,切实为基层减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才是改革的目的。
这要求,在加大裁撤、整合力度之余,还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协同工作。首先,对于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和规范,应该建立更明确的标准。
比如,到底哪些层级可以设立议事协调机构,需要怎样的程序和条件,数量和规模有何限制等,都宜标准化、透明化、制度化,避免陷入“裁撤后又再增加”的怪圈。如此,才能确保真正刹住“滥设机构、乱挂牌子”的风气,将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其次,裁撤机构、清理牌子,并不能直接与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画等号。要知道,一些基层事务习惯性靠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去推动,这本身就暴露了个别地方政府常规性职能行使的偏差和治理能力的短板。
那么,这些机构和牌子撤销后,加快推动职能归位和治理能力优化,就是必须要做好的改革“后半篇”文章。
比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和机构的职能,确保职能分配、任务分工建立在权责对等的基础上,避免“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和“只下任务不谈保障”。
同时,要优化考评激励机制,遏制形式主义。像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挂牌子之所以变得泛滥,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一些领域的工作考评,往往把成立了多少机构、挂了多少牌子当成了显性政绩,这无疑形成了负面激励。
要真正弱化这一倾向,就应该让相关考核变得“实”起来。这不仅是通过乡镇议事协调机构减量增效,为基层瘦身减压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必由路径。